老年人用药 以“少或无”为原则

发布时间:2026-03-16 17:30

老年人用药 以“少或无”为原则

进入老年后,身体的各个组织器官如脑、心、肝、肾的功能不断衰退,自身免疫力下降,患病的机会增多,用药的频率及数量也比青年和成年人都高。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也高。

(1)老年人用药剂量要适当,不宜太大。

根据我国药典规定,60岁以上的老年人,其用药量相当于成人用药量的3/4,不可自行增加用药剂量。

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,只能给予成人量的1/2。

(2)一定要对症下药,切忌滥用药物,对一些老年慢性病患者,应尽量不用或少用药物治疗,多用其他疗法,如针灸、按摩、理疗及锻炼与饮食相结合等方法。

(3)在用药过程中,如发生与原疾病无关的症状,应及时停药,或改用其他安全有效的药物。

(4)老年人常同时患多种疾病,如高血压、动脉硬化、心肌梗塞等。

在用药时,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,先服用治疗急、重病症的药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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